探射燈:未經註冊藥膏通街賣 濫搽類固醇 小病化大

有商舖出售未經註冊的藥膏及藥油,市民不當使用或有副作用。

藥劑製品及中成藥產品分別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及《中醫藥條例》監管,惟市面上未經註冊的藥膏及藥油林林總總。葵芳有店舖出售皮膚藥膏,聲稱無類固醇,惟該同名藥膏早前已被衞生署證實含第一部毒藥;深水埗有臨時攤檔售賣懷疑假冒藥膏;旺角有藥房出售未經註冊藥貼,相關產品資料難尋。有藥劑師指,現時主要靠業界自律,立法會議員則指,不當使用含類固醇的產品,或引致嚴重副作用,促政府主動執法。

葵芳一間臨時攤檔擺賣多款皮膚藥膏,檔主推銷產自內地江西省的藥膏,聲稱產品不含類固醇、無副作用。該藥膏包裝上標明含有天山雪蓮、蛇毒、蜂毒等成分,適合癬、濕疹、痔瘡、灰甲等患者使用。但同名藥膏於2017年已被衞生署驗出含有未標示第一部毒藥「丙酸氯倍他索」及「咪康唑」,可引致嚴重副作用。

深水埗一間臨時攤檔於門口擺賣各式各樣藥膏藥油,其中一款藥膏產品上未有標示註冊編號,但包裝與另一款已獲中成藥過渡性註冊的藥膏相似。旺角一間藥房出售的藥貼,標明含中西草藥成分,但只列出小量成分,逾90%其餘成分則歸類為「其他」,藥貼包裝上並無註冊編號,網上搜尋未見產品資料,香港代理公司名稱於公司登記無發現。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長期使用類固醇會造成永久性傷害,有機會出現胃潰瘍、皮膚萎縮、骨質疏鬆等,甚至影響腎功能,引發嚴重併發症。他批評,售賣未經註冊的藥膏及藥油情況普遍,需要靠有關部門主動執法。香港藥劑師工會主席張尹思指,含西藥成分的藥劑製品必須要標示所有西藥成分,但現時市面上產品款式太多,有關部門只能抽樣檢查,主要依賴業界自律。

衞生署發言人指,上述3種產品並非本港註冊的藥劑製品及中成藥。於2016至2019年6月間,共處理135宗因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而被定罪的個案。

深水埗臨時攤檔所售賣的藥膏,分銷商地址為一間電子公司;本港相關藥膏生產商發言人表示,相關產品並非出自其所屬公司,提醒消費者注意市面上產品的包裝顏色、字眼等,不少產品與其產品包裝有80%、90%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