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憂緊急法令外國撤資 鍾國斌促勿極端鎮壓

鍾國斌擔心實施緊急法後會令外國公司撤資。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近日有聲音提出以俗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處理目前亂象。自由黨黨魁鍾國斌今早(2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有很多外國商人投資,明白市民想盡快平復社會狀況,但認為政府若使用不為人認識、多年來未有使用的法例,難以評估外國社會的反應及影響,有可能出現撤資。他重申政府的處理手法要令人心服口服,相信壓迫性的方式無法解決問題,期望政府不要輕易使用極端手法處理。

同場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形容,《緊急法》是「殖民地鎮壓法」,權力無邊無際,認為目前不和平的示威者佔少數,香港有足夠警力應付,引用《緊急法》是不合乎比例,認為政府應用政治方法解決問題。涂又指,撤回修例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最能夠平靜社會及向前行的方法。

《緊急法》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情況時,特首會同行會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對刊物、文字、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逮捕、羈留;對運送人及東西的管制;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管制、沒收及處置;修訂任何成文法則;及授權進入與搜查處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