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網售問題藥猖獗 違例最高囚5年

2017年,有註冊中醫處方含未標示類固醇藥膏。

市面上充斥大量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中成藥,部分更轉戰網上社交平台。衞生署早前透過網上社交平台購得2款外用產品,分別發現含有未標示第一部毒藥「二丙酸倍他米松」及「丙酸氯倍他索」,不當或過度使用,會引致全身性副作用,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包裝上描述與實際成分不符,該製造商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50萬港元及監禁5年。若該產品含第一部毒藥又未向衞生署註冊,則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他提醒,除非買家獲合法批准,否則等同非法管有,「即使坊間買到都只係求情理由,唔係抗辯理由。」

另外,過往亦有註冊中醫及西醫向病人處方含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藥膏,令病人情況惡化。2017年,一名註冊中醫向一名男嬰處方一樽含有未標示第一部毒藥「丙酸氯倍他索」及「咪康唑」的藥膏治療濕疹,惟該男嬰使用後皮膚變白,涉事中醫判囚14天、緩刑2年,另罰款1萬港元,其中醫牌照被停牌,2年內不可執業。2014年,一名註冊女西醫向一名病人處方含類固醇(如氫化可的松)的藥膏,惟該藥並無標明處方醫生名稱及藥物成分,該病人用藥後指患處有惡化迹象。今年3月,醫委會裁定該女西醫2項專業失德罪罪成,研訊小組兩罪合一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