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犯法,何懼修例!”
圖:毛孟靜污衊特首被逐出立法會議事廳(大文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台灣殺人案”嫌犯即將被釋放,為使正義得到伸張,堵塞存在多年的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為“避罪天堂”,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逃犯條例》草案。
然而,一個多月時間過去了,不僅法案委員會工作毫無進展,政府無法向法案委員會解釋及說明修例的有關情況;
而且,反對派還利用此事再次恐嚇香港居民,散布謠言:若修例草案通過,香港則“人人可能被抓”、“滿街都是逃犯”、“引渡返大陸,香港變黑獄”、“‘一國兩制’蕩然無存”……歪曲事實,顛倒黑白,誇大其詞,製造恐慌氣氛和對立情緒。
更為荒唐可笑的是,為達“反修例”的目的,塗謹申等二十多名反對派議員在“四無”情況下自行開會,擅自“選舉”法案委員會正副主席,上演了特區立法會成立以來的最大鬧劇。作為“尊貴議員”,如此無視規則,令立法會蒙羞,令香港人引以為驕傲的法治精神蒙羞!
反對派製造的謠言聳人聽聞,荒唐可笑,他們實質上是把740萬港人視為逃犯。試問:我不犯法,何懼修例?
“移交”有關事項已清清楚楚
特區政府為何要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多個場合向市民說明,“台灣殺人案”疑犯因洗黑錢罪被判監29個月,最快10月獲釋,修例的直接原因是此案。
他說:“我們已經‘鴕鳥’咗22年,假設你是下一案件的受害人,你的感受就好似現在‘台灣殺人案’的家人般”。香港是法治社會,豈能容許嚴重罪犯藏身本港、逍遙法外!
向誰移交逃犯?此次修例,須堵塞法律漏洞,推動香港與台灣、香港與澳門、香港與內地簽訂逃犯互相移交的協定。
移交的是哪些逃犯?李家超指出,《逃犯條例》草案所針對的人,都是犯了嚴重罪行的罪犯,並非守法的市民。草案明確了以下原則:政治罪行不移交、必須符合兩地同屬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兩審、可申請人身保護、有上訴和司法覆核權利等等。
“惡意炒作”是反對派慣用伎倆
怎樣移交逃犯?李家超闡釋,《逃犯條例》現有的人權和程序保障,於修例建議中全部適用和保留。具體到個案,是否移交?由法庭裁決,而且須證明有關行為在香港亦屬犯罪,且是相當嚴重的罪行才有可能移交。
由此可見,修例緣於法律因素,而非政治因素;須移交的逃犯是殺人越貨的重犯,而非一般罪犯,更將港人最為關心的“政治罪”剔除在外;移交的對方是台灣、澳門和內地,並非反對派鼓噪的“送中”;移交的過程有嚴格的法律程序,並非政府想移交誰、就移交誰。事情早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就是這麼一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事情,卻被反對派描繪得烏七八糟,令人心驚膽戰,他們將法律問題變成政治化,借題發揮,惡意炒作;借機抹黑內地司法,製造恐怖氣氛,煽動對立情緒,試圖再次撕裂香港。其實,這是反對派的慣用伎倆。
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提出之時,反對派就曾拋出“割地論”、“賣港論”,稱“屆時內地警察赴港捉人,將成為常態”。結果如何?深港高鐵開通後,“一地兩檢”除了給港人帶來便利之外,並未出現反對派所說的恐怖場景。
反對派曾經熱炒“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失蹤”事件,抹黑內地司法,造謠“內地公安赴港捉人”。事情的真相如何?當事人桂敏海承認,12年前因醉駕在內地撞死人,被法院判刑後,畏罪潛逃至港,他是自願回內地投案自首。
更為典型的事例是,香港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聲稱,2017年8月10日,自己在鬧市遭兩名說普通話的人挾持,被人用釘書機在雙腳及大腿釘了20多釘,翌日凌晨才獲釋,懷疑自己是被內地“強力部門”擄走的。
林子健形容本次事件不是他個人的事,“是對全港市民的恐嚇”,只要政見不同就有可能受暴力對待。事情真相如何?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整件事是林子健自編、自導、自演的。今年三月,西九龍法院裁定,林子健虛報有人犯罪罪名成立,入獄五個月。
這些年來,反對派為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歪曲事實、捕風捉影、無中生有、惡意炒作的事例不勝枚舉,已經到了毫無廉恥的地步,此番又拿修例一事來攻擊內地,可以說:“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市民智商不容蔑視
反對派編造謊言,蠱惑人心,這是對市民智商的公然蔑視。在經歷過去多年的“政治爭拗”之後,反對派的信譽早已破產,市民分辨是非的能力已經大為提升。
連日來,特區政府律政司、保安局通過多種方式向市民解釋修例的疑慮,越來越多的市民對修例涉及的問題漸漸了解,認識漸漸清晰。“我不犯法,何懼修例?”成為人們的共識,撐修例、挺政府的力量漸漸強大。
《經濟通》與《晴報》上月進行的民調顯示,有83%受訪者贊成修例,不贊成者僅得16%。香港研究協會於上月發表的民調亦顯示,四成五受訪者贊成政府修例,表示不贊成則僅為三成多。
另外,“萬人同聲撐修例公義組”早前在網上發起“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呼籲網民支持其多個觀點,包括:港人陳某在“台灣殺人案”泯滅人性;本港《逃犯條例》存在漏洞,有迫切修改需要;以及香港不應成為“避罪天堂”等,截至前天晚上10時,聯署人數已超過21萬人。
我不犯法,何懼修例?“反修例”者,意欲何為?天理昭昭,民意洶洶,反對派休想瞞天過海、欺騙公眾!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屠海鳴)
(原标题:點擊香江\“我不犯法,何懼修例!”\屠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