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撓修訂《逃犯條例》,港反對派開完“假會”後直接動手了

    為阻撓香港特區政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反對派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先開“假會”自選了個“山寨主席”,周六又在立法會大鬧修訂法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一度讓現場失控。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按照香港立法會秘書處發出的通知,11日上午9時,由建制派資深議員石禮謙任臨時主席的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將舉行會議,選出委員會正副主席。

  但反對派自選的“山寨主席”塗謹申及反對派一夥於上午8點半強開“會議”,違規搶奪石禮謙主持會議的權力。

  其中,反對派議員陳誌全、朱凱迪、範國威、區諾軒等人現場發怒,強行阻攔石禮謙等進入會議室,還試圖打人,立法會一度陷入混亂狀態。範國威還在現場上演“假摔”,被醫護人員送出會議室。

  報道稱,反對派為阻修例無所不用其極,10日就提早霸占立法會會議室,通宵占領,還帶著睡袋、食物,有的不穿鞋進入會議室,有的睡在主席台上。有議員批評,反對派搞亂議會秩序,開假會議欺騙市民。

  反對派自選“山寨主席”

  星島環球網8日報道稱,立法會日前上演了一場前所未有的鬧劇,幾名反對派議員竟然撇開所有建制派議員,撇開立法會秘書處,自己開了非法召開了一場修訂法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選出了所謂的“主席”。

  雖然鬧劇既不合法也不被承認,反對派議員卻仍然玩得開心又過癮,不但塗謹申“黃袍加身”,當上了“山寨主席”,公民黨郭榮鏗也當了個“山寨副主席”。

  大公報指出,“山寨主席”涉嫌偽冒會議文件、誤導議員。

  多位法案委員會委員收到由塗謹申議員辦公室發出的郵件,聲稱預告“第四次法案委員會會議”將於周六(11日)上午8點半舉行。

  這一時間比按內務委員會指引主持法案委員會的議員石禮謙,根據議事規則、內務守則等所安排的第三次法案委員會會議時間早半小時;郵件如正常的委員會般,要求委員回應是否出席。

  翻查該電郵及附上的文件,其格式、內容、措辭等,都與平時由立法會秘書處發出的會議安排文件高度相似,甚至亦有文件檔號,不同處則有:署名由秘書處被篡改為“法案委員會主席塗謹申”、聯絡方式為塗謹申議員辦公室等。

“山寨主席”涉嫌偽冒會議文件 圖源:《大公報》

  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在反對派濫權搗亂下,前兩次會議都未能選出主席,迫在眉睫的條例修訂無法展開。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日前根據議事規則發出指引,改由地產建造界議員石禮謙主持法案委員會會議。在獲得過半數的36名委員會委員采納下,石禮謙議員根據獲得的賦權和議事規則,定於本周六召開第三次會議。

  《逃犯條例》要修訂什麽?

  港府聲明指出,香港特區政府提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目的是處理兩個現實問題:一是2018年初在台灣發生的一起涉及港人的殺人案,涉案疑犯已逃回香港;

  二是封堵現行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相關的地理限制和不切實可行的操作程序在某些情況下令法例無法得到執行。2018年2月,香港少女潘曉穎與男友陳同佳赴臺北共度情人節,在當地遭後者殺害,陳某隨即逃回香港,女方銀行賬戶的款項也被其提取。

  去年3月,陳某在港被捕,由於港台間沒有簽署移交逃犯協議,雖然他已承認在臺殺害女友,台灣方面至今無法處理此案;而香港警方也只能對其在港處理被害人財物時犯下的洗黑錢罪進行起訴。

  林鄭月娥:修例刻不容緩

  眼下,涉嫌殺害女友的陳同佳因洗黑錢罪被判入獄29個月,香港特區政府估計如陳同佳行為良好,最早出獄日期為今年10月。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月29日表示,政府啟動《逃犯條例》修訂工作有兩大初心,包括移交臺灣殺人案的疑犯及堵塞現時制度漏洞,雖然兩個目的同樣重要,但台灣事件導致修例,且時間更緊迫,也不希望嫌疑人逃之夭夭。

  她認為,既然法庭已作出判決,陳同佳最早可能在今年10月獲釋,因此提交給立法會審議的條例“有的的確確的迫切性,甚至可以說是刻不容緩”,希望能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才有足夠時間處理後續工作。

  《星島日報》的社論稱,香港作為國際樞紐,不同地區與國家的民眾往來頻繁,如果沒有一套完備的引渡安排,既彰顯不了公義,也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

  《東方日報》4月1日也指出,港府建議修訂引渡逃犯條例,完全是師出有名,日前又剔除多條涉及商業的罪行,提高了引渡門檻,不僅做到合法,而且合情合理;反對派至今仍堅決反對,無非是心中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