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一地兩檢”不牴觸基本法
香港新聞網3月14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立法會“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昨再開會。對於反對派引用大律師公會意見書、繼續糾纏“無憲制基礎”的所謂問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反駁説,“一地兩檢”安排不違反、不牴觸基本法,政府會盡最大努力向市民和議員解釋。
在“一地兩檢”安排下,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站將設立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以提升通關效率、發揮高鐵的最大效益。不過反對意見聲稱,這一安排不合憲、違反了基本法第18條。
鄭若驊昨日在會上強調,大律師公會需要理解,第18條內有關“全國性法律”的含義,與內地口岸區實施的內地法律,並不一樣。她希望反對者循法律角度判斷“一地兩檢”安排是否違憲,而非立場宣示。
鄭若驊又指出,“一地兩檢”安排是在“一國兩制”下發生的獨特情況,其他國家並無“一國兩制”,國際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情況可以比較,但國際間有類似“一地兩檢”的例子,譬如英國與法國之間亦通過雙方立法落實。
基本法第18條訂明,全國性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區實施,而僅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可列入附件三。
在北京出席兩會的全國政協委員、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確認“一地兩檢”符合憲法和基本法,亦符合“一國兩制”方針,這等同是“一地兩檢”最高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