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樓房政策正式落地,商品房只占四成

深圳樓房政策正式落地,商品房只占四成
 
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畀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嘅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嘅意見》(深府〔2018〕13號),呢意味着深圳版「樓房」方案正式落地。未來,深圳商品住房比例將僅占40%,保障同人才住房將覆蓋絕大部分人才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確保戶籍特困人員、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應保盡保。
深圳樓房政策正式落地
保障性住房占60%
 
安居型住房售價為市場價一半
 
《意見》指出,近年來,隨着深圳市人口持續凈流入,商品住房價格上漲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結構唔合理、保障唔充分等問題日益突出,現行住房制度已難以滿足廣大市民對改善住房條件嘅新需求,難以滿足深圳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嘅新需要,難以滿足深圳建設創新引領型全球城市嘅新要求。為此,深圳亟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住房供應,擴大保障范圍,不斷提升城市對人才嘅吸引力,不斷增強市民群眾嘅獲得感、幸福感、歸屬感,勤力讓全體市民住有所居。
 
《意見》提出嘅近期目標系,到2035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唔少於100萬套。統籌解決各類居民嘅住房問題,構建相對完備嘅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確保戶籍特困人員、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應保盡保,各類人才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嘅相關行業人員、先進制造業職工等群體嘅住房困難得到有效解決,可通過市場解決嘅住房需求得到較好滿足。
 
根據新嘅住房供應體系,深圳市場商品住房,將僅占住房供應總量嘅40%左右,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面向符合條件嘅各類居民供應,租售結合。而其余60%將由三部分組成,分別系:——人才住房,占住房供應總量嘅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條件嘅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方面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屋租金、售價嘅60%左右。對符合條件嘅高層次人才實行更加優惠嘅政策。
 
——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應總量嘅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准等條件嘅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70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屋租金、售價嘅50%左右。
 
——公共租賃住房,占住房供應總量嘅20%左右,面向符合條件嘅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嘅相關行業人員、先進制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只租唔售,租金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屋租金嘅30%左右,特困人員、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屋租金嘅10%。此外,政府仲將對符合條件嘅各類人員進行住房貨幣補貼,探索采用住屋租賃券嘅形式發放住屋租賃補貼和人才安居補貼。
 
擺脫房地產依賴
 
減少商品住房嘅銷售量或成為趨勢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研究員尹中立睇嚟,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後,尤其系2003年(當年嘅國務院18號文件)之後,我國城鎮住房供應結構約莫系:90%系商品住房,10%系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占絕對主導地位。住房供應過度倚重商品住房系導致住房價格偏離普通工薪階層收入水平嘅主要原因,深圳出台嘅新文件將住房供應結構進行了重大調整系落實中央「房住唔炒」精神嘅有力措施。
 
尹中立認為,未嚟嘅深圳市嘅住房供應主要有保障性住房主導。雖然《意見》系一個深圳市出台嘅文件,但佢系住房制度改革啟航嘅重大信號。深圳歷嚟系改革嘅先行先試者,30多年前嘅土地制度改革就系從深圳發端嘅。不僅對深圳樓市影響深遠,對全國房地產市場而言都具有里程碑意義。
 
「十九大報告提出住房制度改革,講嘅系多主體供畀、多渠道保障、租售並舉,深圳出台嘅《意見》可以睇成系深化改革嘅體現,也體現了令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嘅目標。」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講道。喺顧雲昌睇嚟,房地產對經濟嘅貢獻無可爭議,但系未嚟減少商品住房嘅銷售量或成為趨勢。
 
「深圳有其特殊性,GDP對於房地產嘅依賴性也唔系很大,因此深圳有條件減少新房銷售量,建設保障性住房。」顧雲昌指出。據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數據,2017年深圳嘅GDP系22439億元,房地產投資系2136億元,房地產投資僅占GDP嘅9.5%,而對房地產依賴度最高嘅三亞,其依賴度系103.9%,其他嘅三個一線城市對房地產嘅依賴度均喺12%以上。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析師王林燕認為,深圳對房地產嘅依賴度低於10%,呢喺全國嚟講都系很低了,呢也講明深圳系最有條件「告別土地財政」嘅,深圳喺金融以及高科技兩大產業嘅支撐下,經濟高速發展,動力強勁。
 
「深圳出台嘅新政對其他城市具有借鑒意義,當前,中央明確房地產市場調控嘅主體責任系地方政府,因此各地政府都會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決策。」顧雲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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