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三原女子學籍被冒名頂替20年

  香港中通社4月21日電 題:陝西三原女子學籍被冒名頂替20年 頂替者等7人受處分

  香港中通社記者 吳為思

  陝西省咸陽市三原縣女子荊高峰稱被“冒用身份20年”一事近日引發關注,陝西省三原縣紀委、監察委21日公佈指,該事件冒名頂替者及相關責任人共7人受不同程度處分。

  新華社21日報道,三原縣山西莊村村民荊高峰近日向媒體反映,1998年其考試成績以及學籍檔案被同年級一名叫李敏的同學冒用,李敏後來進入當地教育局工作。此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普遍關注。

  據三原縣紀委、監察委核查,冒用荊高峰身份上學就業的三原縣教育局幹部的真實姓名叫李敏,與荊高峰為同屆學生。1998年9月,安樂鄉中學校長王某受李敏之母溫某請託,幫李敏聯繫職校就讀。王某隨後與三原縣西陽職校招生工作負責人席某一道,在明知李敏不符合招錄條件的情況下,冒用符合招錄條件但未參加複試的荊高峰的學籍檔案,更改李敏學籍檔案信息使其與荊高峰學籍檔案基本一致,並補充了中等專業學校報考志願卡。1998年10月,李敏持更改為荊高峰名字的學籍檔案在該校就讀3年,2001年7月畢業。

  1998年11月,李敏還在其就學地管轄派出所以荊高峰名字落戶。上學期間,李敏辦理了名為荊高峰的身份證。2001年8月,李敏畢業後將冒名的戶口遷回三原縣並一直沿用至今。此後,李敏在檔案資料未被嚴格審核的情況下,先後在西陽鎮武官幼兒園、西陽中心幼兒園、三原縣教育局職教股工作。中國青年報報道,事件暴露前,李敏已在一個鎮上當上了幼兒園園長。

  根據核查結果,三原縣紀委、監察委決定對7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分,其中給予冒名頂替者李敏開除處分,相關違法問題線索移交警方查處;給予李敏之母溫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原安樂鄉中學校長王某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降低退休待遇處理;給予原西陽職校招生工作負責人席某開除黨籍處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原教育局人事股股長張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過處分;給予原教育局人事股幹事喬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原招辦管理公章的楊某降低退休待遇處理。

  中國新聞網21日報道,與此同時,當地一名女子張菊香近日公開稱,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她的身上。她稱,自己2000年初中畢業時報考當地的師範類中專,其後學校告知她未達到錄取分數線。但她家人後來查看當年資料發現,張菊香中專考試時被人頂替,頂替者上了師範類中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