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香港口岸主要范圍,將劃為禁區

 港珠澳橋香港口岸主要范圍,將劃為禁區
    為配合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於大橋通車時投入運作,港府須制訂與口岸運作有關嘅技術性附屬法例,將香港口岸主要范圍(包括出入境管制、海關檢查、檢驗檢疫等)同相關通往香港口岸嘅道路劃作禁區,以便更有效管理    新管制站,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全。
    當局亦認為需同時把大橋香港連接路劃為禁區,離港旅客須先於香港口岸辦妥離境手續先可以進入香港連接路范圍,所以系設計上,只有跨境旅客、司機同埋相關執法及工程人員可進入香港連接路。禁區限制應喺港珠澳大橋及香港口岸啟用當日生效。
    根據保安局提交立法會嘅文件,目前香港所有陸路邊境管制站均實行禁區式管理;根據警方經驗,邊境管制站系某些非法活動,如扒竊、非法入境及走私嘅黑點,鑒於大橋香港口岸預計有大量旅客使用,且口岸面積極廣,如唔實施禁區安排,香港口岸容易成為罪犯從事非法活動嘅地點,因此需跟隨所有其他陸路邊境管制站嘅做法,制訂附屬法例,將上述范圍列作禁區。
    當局亦會參照其他陸路口岸嘅做法,由警務處制訂公告,對經由香港口岸進出香港嘅人、和對駕駛過境陸路車輛及指明公共交通工具以運載該等人士嘅司機,畀予一般性許可,准許佢哋進出有關禁區。
    一如喺機場、落馬洲支線及深圳灣香港口岸區等管制站,當局指大橋香港口岸亦有必要設立羈留所,供入境處執行日常出入境管制及執法之用,而此亦需制訂附屬法例。法例修訂生效日期需配合大橋通車日期。
    當局續稱,根據最新工程進度,路政署估計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包括香港口岸,喺今年底具備通車條件嘅目標維持唔變,當局預期17/18立法年度開展後,向立法會提交有關附屬法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