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區諾軒燒基本法屬刑罪

  香港新聞網3月10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 鼓吹“自決”、“港獨”的立法會補選港島區候選人區諾軒,獲得反對派全力支持,激起全城怒火!連日來多批市民先後向選舉管理委員會請願、投訴,要求取消區的參選資格。有市民更明言,若區諾軒當選,將尋求法律途徑,糾正他偷雞過關的錯誤。執業大律師丁煌認為,區諾軒焚燒基本法的行為涉嫌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屬刑事罪行,而若市民針對他鼓吹“自決”、“港獨”的言行提出選舉呈請,相信法庭將認真考慮。

  區諾軒鼓吹“自決”、“港獨”的鐵證如山,數之不盡,相關言行更橫跨其今次參選前後,顯示他對“自決”、“港獨”的立場相當堅定。

  2016年3月,區諾軒在港大出席主題為“大陸化下,我城未來”的論壇。當時還是民主黨成員的他接受網媒訪問時稱,民主黨決議文將處理“香港自決”問題,並認為香港社會是自主的,須推動“港人自決”,而“自決”無可避免包含“港獨”選項。

  市民促重新審視參選資格

  一個月後,區諾軒出席主題為“青年騷動:2047自決勢不可當”的網上電台訪談節目,稱“2047年香港民主政制若無希望,提出‘獨立’或‘自決’是可討論的解決方法。”

  同年11月,區諾軒在中聯辦外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其間在記者鏡頭和警員注目下,公開焚燒基本法。

  不過以上事件直到區諾軒獲確認參選資格後,在選舉論壇等場合才被踢爆。有向選管會投訴的市民認為,選舉主任在考慮其參選資格時,未能考慮這些證據和因素,因此要求重新審視其參選資格。

  在今次補選期間,區諾軒更于接受報章訪問時,堅稱“自決並不違反基本法”,又認為香港人可在“憲制框架”下“自決”、按自己意願決定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

  區揚言會再燒基本法

  在近日的選舉論壇上,區諾軒亦難掩自己的“自決”和“港獨”立場。面對對手質問“‘港獨’可否為一個政治立場”時,區諾軒直言“可以”。他又表示,自己的自決定義就是在基本法下爭取最大自決,更揚言如果有需要,不介意再燒一次基本法。

  執業大律師丁煌表示,法例已列明立法會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而根據現有的公開資料,區諾軒的言行頗明顯地違反了相關法例,若區諾軒當選後、有市民提出選舉呈請,法庭很大機會要給予認真考慮。

  同區候選人還有陳家珮、伍廸希、任亮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