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檢方認定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聲譽案證據不足 可取保候審

  香港中通社4月17日電 題:內蒙古檢方認定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聲譽案證據不足 可取保候審

  香港中通社記者 吳為思

  廣州醫生譚秦東因在網上發佈一篇題為《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而被內蒙古涼城縣警方跨省逮捕,事件連日來引發廣泛關注。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17日通報指,該案目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令涼城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警方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譚秦東的律師隨即接到檢方通知指,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把人接走。另外,中國公安部當日也發佈消息指,立即啓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

  新華社17日報道,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匯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作出上述認定。

  北京青年報17日報道,在內蒙古檢方的通報發佈後不久,譚秦東的辯護律師胡定鋒便接到檢察院的通知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把人接走。胡定鋒立即從呼和浩特趕往涼城縣看守所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中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官方微博17日發佈消息指,公安部高度重視事件,立即啓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已責成內蒙古警方依法開展核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

  譚秦東發佈涉事文章後,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曾指出,譚秦東利用互聯網公開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惡意抹黑鴻茅藥酒,造成多省商家和消費者大面積退貨,造成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損失140餘萬元人民幣,“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將案件移送當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澎湃新聞17日報道,除了譚秦東外,鴻茅藥酒還起訴了一名在個人公號裡撰寫分析鴻茅藥酒廣告實例文章的律師,起訴其文章嚴重誹謗,案件已於本月9日開庭,但尚未宣判。

  中國醫生協會法律事務部日前就譚秦東發文一事發表聲明稱,願為譚秦東提供法律援助,同時呼籲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日前也表示,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並責成企業對近5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

  發言人指出,鴻茅藥酒1992年被批准為藥品,其藥品標準收載於中國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成方製劑》第十四冊,處方含有67味藥材,功能主要為: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以及婦女氣虛血虧。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

  人民日報17日就事件發表評論指,藥品廣告應杜絕虛假包裝。只有讓虛假消散、讓真實回歸、讓品質說話,我們的製藥工業才能獲得進步,我們的藥品才能經得起檢驗,人民群衆才能買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完)